南都讯 据《法制日报》报道 从10月23日起,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在路口内随意穿行、翻越中心隔离护栏等交通违法情形,将被依法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于拒缴罚款者,交警将采取多种手段,百分之百进行深入教育。其中特别规定,在大路口,对群体性闯红灯的,要处罚前三名;在小路口,对于闯红灯的行人,将全部处以50元以下罚款。
近日,石家庄市文明办、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共青团石家庄市委决定,自10月23日开始,在市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不闯红灯、做文明有礼石家庄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活动中,石家庄市交管部门将在市区十个示范路口配足民警、协管员和志愿者,对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管重罚,对市民出行行为进行有效引导。通过开展一系列整治行动,力争使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遵法率达到公安部、建设部畅通工程一等管理水平,即:非机动车遵法率达到90%以上,行人遵法率达到85%以上。之后,会借鉴这十个示范路口对非机动车和行人专项治理的经验,向全市其他路口辐射推广。
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武瑞琪表示,当前,在市区一些路口,特别是商超云集的大路口,行人闯红灯现象依然比较严重。市区路口的信号灯转换周期一般在一分钟左右,在这一分钟里,一旦出现闯红灯的行人,该路口可能至少有两辆汽车通行受阻,而市区有大小近40 0个灯控路口,每分钟可能有数百辆汽车无法正常通过路口。
武瑞琪表示,此次活动中,在大路口,对群体性闯红灯的,要处罚前三名;在小路口,对于闯红灯的行人,将全部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于“落网”的交通违法行人,愿意接受罚款的,可以当场放行,但对一些外来务工人员或家庭困难者,无法缴纳罚款的,警方准备了三项措施:第一,拒缴罚款者可以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现场担任一到两个小时的交通志愿者;第二,既不能缴纳罚款,又不愿做交通志愿者的,警方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或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到场对其配合教育;第三,对上述条件全部拒绝且拒绝透露身份的交通违法者,民警将及时将其移交至当地派出所做进一步教育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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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过马路”与红灯太久有关
中国人忍耐限度与国外相比已算“能忍”
“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的“中国式过马路”现象近日引起热议。专家认为,闯红灯现象不能全归责于行人素质,交通信号灯中红灯时长超行人忍耐限度也是导致这种现象发生的原因之一。
同济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教师倪颖表示,早在2007年,他们就成立了课题组,并在2008年至2010年期间,对上海和杭州两地进行了“信号控制交叉口行人过街等待时间研究”。研究表明,“红灯等待时间是影响行人行为的最敏感因素之一。当等待时间超过行人可忍受时间时,行人违章率会显著上升。”
“比如在杭州的实验表明,行人对红灯可忍受等待时间约为70—90秒,但现实中不少路口的红灯时长超出这个限度。”倪颖说。
课题组还把这一现象与国外进行了比较。结果发现,中国行人算是“能忍族”,比如德国行人的忍耐时间限度是60秒,而英国行人忍耐限度更低至45秒。
倪颖认为,“中国式过马路”现象背后更深层是行人与机动车马路权益的问题。“行人作为弱势群体,权益更应该得到保障。”新华网
(原标题:石家庄:群体闯红灯 处罚前三名)